江苏南通远胜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
神木市财政局 2025-01-22 00:00:00


一、项目编号

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

SXXSJ2024-68

二、项目名称:

神木市防空警报信息化建设项目

三、相关当事人:

       投诉人:江苏南通远胜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

       被投诉人: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地址: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沙河口综合市场五楼

       被投诉人: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

       地址: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

四、基本情况

       2024年12月10日,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 投诉事项1:我公司商务技术分被扣17分,评分结果严重失实。 投诉事项2:制造商“南通云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”不能提供符合投标文件中的“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”要求的产品,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。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五、处理的依据及结果

       经审查,投诉人所述的商务技术评审得分情形与本机关实际审查结果不符,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。 依据财政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《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财库〔2019〕39号)第十三条“对是否能够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不明确或者有争议”的规定判断方式,本项目采购人请示征求相关涉密主管部门后,书面向本机关答复说明,本项目并不属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,投诉事项2(事实依据1、2、3项)投诉人围绕列举的项目标的“控制器设备”需要涉密生产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。 综上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驳回投诉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  

     如不服本处理决定,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神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      


执法机关名称:神木市财政局

2025 年 01 月 22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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